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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答疑--陈丹虹律师事务所移民 Free Immigration Q&A from Law Offices of Jean D.Chen
如何通过广州领事馆的结婚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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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广州领事馆的结婚面谈 摘自 加州大学论坛旧版 (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 陈丹虹律师 2010-12-16 11:52 众所周知,与美国公民结婚可以很快获得绿卡,因而,在签证官眼中,婚姻关系是很有可能被滥用的一种快速获得绿卡的途径。近两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对结婚移民的签证要求很严。以前,与签证官面谈时,受益人(国外配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共同资产证明、来往书信以及合影等基本资料;但现在,对于这种移民签证的面谈,除了上述基本证明材料外, 签证官更注重的是夫妻双方结婚的意愿,也就是证明受益人和申请人(美国配偶)确实是因相爱而结婚的。因而,在外表上,即使夫妻生活在一起并且共同拥有家庭财产,但是,如果签证官觉得受益人是为了获得美国绿卡而与美国公民结婚,夫妻双方并不相爱,受益人的签证仍然会被拒绝。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曾办理过的一些结婚移民案例来看,如果受益人提供给签证官一些可以反映夫妻双方真实相爱的材料,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社交场合的照片,从照片中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夫妻二人为能和对方一起出现在这些公开场合感到光彩与骄傲,以及二人两情相悦的快乐,这对签证官来说,无疑是夫妻双方相爱的最好证明。 除此之外,在准备广州领事馆的婚姻移民签证面谈时, 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孩子的话)、 汇款、 共同房产以及亲戚朋友、同事的合影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我们建议申请人和受益人一定要仔细准备上述文件。 对于有前婚记录的受益人,通过签证官面谈的关键是要看现在与美国公民的感情、夫妻关系是否真实。不过在有前婚记录的情况下,为了使面谈顺利通过,我们建议受益人必须提供前夫的相关信息。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那些隐瞒自己婚史的人,为了得到美国绿卡或者其他目的而再婚的欺诈行为。 对于有前婚记录并且与前夫生有孩子的受益人,在为孩子一起申请绿卡时,需要注意,如果受益人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时候,受益人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年龄不满18岁,那么,美国公民则可以为孩子申请,但是,如果孩子的年龄已经超过18岁,美国公民便不可以为孩子申请了,需要等到受益人获得绿卡后,以亲属移民的途径来为孩子申请绿卡。 另外,值得提醒美国公民和受益人注意的是,在申请结婚绿卡时,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婚姻绿卡的时间是以批准时间为准;如果受益人在国外,绿卡的时间是以入境那天的时间为准。如果结婚的时间超过两年,获得的是永久绿卡;如果结婚的时间未超过两年,获得的是临时绿卡。 总结起来,广州领事馆对婚姻绿卡面谈的要求虽然严格,但是如果美国公民与受益人在准备面谈时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或相关人士;及时了解移民签证的最新信息;按照最新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准备得越充分,成功的几率越高。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我们在职业移民、NIW、EB1和投资移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过99%。事务所分别在硅谷、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公室,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email、网上对话、QQ、视频等方式,在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888) 499-5755, 網站www.jclawoffice.com。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San Jose Office: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4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San Francisco Office: 465 California Street, Suite 425 San Francisco, CA 94104 Tel: (415) 398-1788 Fax: (415) 398-1786 Beijing Office: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广播大厦主楼1101-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010) 65696690 传真: (010) 6569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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